“鄂伦春”是民族自称,意为“山岭上的人”,或“有驯鹿的人”。 这一名称在清初的史料中就有记载。鄂伦春人长期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几乎所有的男子都是优秀的骑手和百发百中的射手,他们对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生话规律了如指掌,有丰富的狩猎经验,20世纪40年代他们还是一个带有原始公社残余的游猎民族,猎获物在部族内平均分配,保存着一些原始社会共同消费和平均分配的习惯,老、弱、伤、残者不但分到一份,而且还要多一些。新中国成立后,鄂伦春族人一步跨入到社会主义。现在他们已经实现了定居的生活,告别了狩猎,成为森林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者。鄂伦春人心灵手巧,能够利用桦树皮制作出精美的手工艺品----衣、鞋、盒、篓、桶、箱,甚至是轻巧的桦皮船。这些物品上有美丽的图案,轻巧耐用,精致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