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村并居”是为了更好的集约土地发展,采取集群效应,改善农村居民住房生活条件,其目的性是好的,但是为何被一度叫停呢?还会再次实施吗?

‘合并村庄,整村上楼’是农村合村并居的主要表现形式,然而在一些地区由于“一刀切”,不顾农民意愿引起了很大的纠纷,从而叫停了整齐划一的合村并居。

然而,近日有媒体文章宣称农村合村并居将要再次实施,且1000户以下的村子会全面合并,那么是真的吗? 首先我们要看到合村并居的背景如何,之所以实施“合村并居”,或者说是撤村并居,主要是两方面原因。

第一、解决地方负债问题

土地财政是近二十年来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财政来源,可以说大部分地方政府都是以卖地维持发展额公共开支的。地方政府负债严重,欠银行的、欠企业的、欠个人的债务多不胜数。而国家一直在要求地方去除债务杠杆,城市已经无处可拆、无地可卖,所以就有了推进合村并居。

拆掉所有的小村子合并成大村子,从而腾挪出大量土地资源,要知道宅基地是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地票的形式拿到市场交易的,通过卖地解决债务问题。

第二、解决农村发展问题

穷则思变,农村发展落后,人口大量流出,村庄逐渐败落,由于村庄零散难以管理,同时闲置资源过多,于是采用合村并居的措施让农民集中居住、全部上楼,从而拉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民消费水平,这些不仅改善了农村的居住环境还增加了消费力度。

但是当下地方债务解决了吗?可以说没有,已经高达60万亿,主要的原因则是大量的房屋卖不出去,老百姓不买账了,不买账的原因则是农民收入增长过慢,没有钱消费。而且合村并居不仅没有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加大了农民的负担。

农民合村并居后就业无门、生活生产不便,最后的结果依然是出门打工,而合村并居的房子依然是长期空置,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因而说合村并居再次启动时无中生有的事情。

当然,关于1000户或者是1500户的村庄撤并是有出处的,不过是对合村并居的规模的规定,一般集中居住区不得低于1000户乃至1500户,从而实现集中居住的目的。

虽然目前“合村并居”并没有再次大面积实施,但是小规模的拆村并居依然在推进之中,而这就要牵扯到村庄规划编制问题。根据中央文件规定,目前把村庄分为几大类,比如提升集聚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

而搬迁撤并类就是需要搬到集中居住的小区,而拆迁撤并类又细分三类农村。

第一类、人口较少

随着农民进城,越来越多的村庄成为了空心村,这样的村子可以说已经没有了建设的必要,而这些村子的村民也是希望能够获得拆迁,虽然补偿的较少,但是总归是一笔意外之财,而这样的村庄国家是大力推进撤并的。

第二类、环境恶劣

自然条件不好,不适宜村民居住,环境较为恶劣的村庄也是必须搬离安置的,以免发生如洪涝、地震遭受生命财产危害。

第三类、国家规划

在国家重大项目工程、军事设施建设等国防方面有规划的村庄,也是必须进行搬离的,当然,这个补偿费用是远远高于一般“合村并居”的,毕竟很多地区的农村房屋拆迁仅仅补偿几百元一平米。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搬迁还是不搬迁都要以农民意愿为准,要解决农村在合村并居后的长远发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例如江苏省出台额新版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就有要求,不得“大进大出”随意调整,不得因目标考核、降低建设标准等原因擅自减少数量;搬迁撤并类村庄应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和后续可实施性。

政策无论怎么实施,如何改变,都要以人民利益为核心,合村并居同样是如此,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拆了之后造成生活质量下降,只能越拆越好,否则就完全没有拆的必要了。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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