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南禅寺大殿
- 建筑面积
- 115.04 m²
- 保护级别
-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批准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文物编号
- 1-0079-3-032
历史沿革
明隆庆元年(1567年),南禅寺建龙王殿。
20世纪50年代旧照
(1张)
1953年,山西省文管会派员对南禅寺进行前期勘察。同年10月,国家文化部社管局会同山西省文管会组成勘察团,再次对南禅寺进行详细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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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邢台地震后,南禅寺大殿东次间砖券坍塌,整体梁架明显地向东南方向倾斜,构件脱榫、劈裂严重保管所及时作了抢救处理。
1972年,国务院第下达了《关于云冈石窟等三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急需抢修保护问题的批复》的73号文件,其中确定并批复了对南禅寺大殿进行修复。
1973年8月,国家文物局再次组织对南禅寺实地考察,商讨最终保护方案。
1974年,南禅寺大殿保护工程开工。
1975年8月,南禅寺大殿保护工程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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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特色
结构图
(5张)
南禅寺大殿为单檐歇山灰色筒板瓦顶,顶有九脊。面阔、进深均为三间,横向宽11.62米,纵深9.9米。内部为一大间,呈平面约为方形。基座方整宽广,约占了整个院落的一半,屋脊两侧装饰有鸱吻,正面设板门和直棂窗,殿内没有天花板。大殿周围由12根结实的大柱支撑殿顶,墙身并不负重,只起到间隔内外和防御风雨侵袭的作用。四周檐柱粗壮结实,柱头微微内倾,与横梁构成斜角;四个角柱稍高,与迭架、斗拱构成翘起,使梁、柱、枋的结合紧凑,增加了建筑物的稳固力。斗拱用材硕大,拱头券刹都为五瓣,每瓣仅用两根叉手承托脊,简洁有力,梁架举折相当平缓,保持了汉唐之际固有的建筑特点,是中国现存建筑中屋顶最为平缓的一座。殿内的一根大平梁上面。
南禅寺大殿12根檐柱柱头均直接承托斗栱,带有明显的唐风。大殿斗栱用料较大,栱枋断面尺寸多为26厘米,栱高多为37厘米,均超出宋《营造法式》规定,而宽度多为17厘米,则小于规定,其余斗栱构件与规定基本一致。各栱栱头卷刹每瓣都微向内倾,常见于齐隋时期石构件。整个大殿有收有放,有抑有扬,体现了中唐大型木构建筑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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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遗存
南禅寺唐代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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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塑像
南禅寺大殿佛殿塑像共17尊,塑于宽6.3米,高0.7米的佛坛上。正中释迦牟尼佛,头部呈螺旋发髻,脸形方圆,面额丰满,身披袈裟,衣褶流畅,神态严肃慈祥。左右文殊菩萨、菩贤菩萨,肌肤纯润,丰满细腻,容貌端庄,神态自若,衣纹自然和谐,躯体比例适度。释迦牟尼弟子阿难、迦叶凝神注目,虔诚恭谨,姿态自然,表情逼真。坛前胁侍菩萨,腰部弯曲,上身袒露,赤脚站立,锲而不舍。獠蛮、拂菻性格颇异,服饰鲜明。两尊护法金刚,形体高大魁武,身穿铠甲,威严雄壮。
南禅寺佛殿塑像彩绘深厚古朴,色彩大方,并应用对比法、晕染法,为南禅寺雕塑艺术增添了独特光彩,反映出唐代雕塑艺术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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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画
1975年,南禅寺大殿维修施工中,拆除大殿檐墙时,在西墙里皮的抹灰底层,发现了残存璧画15.46平方米,内容为“地狱变”,绘画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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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石塔
南禅寺
还保存有角石2块,石狮3躯,小石塔1座,为唐代遗物。
文物价值
文物保护
南禅寺大殿
(2张)
1974年,南禅寺大殿保护工程开工。依据“恢复原状”作为基本原则,对南禅寺大殿采取了“全面复原”的保护修缮方式。其中复原部分主要包括台明、月台、檐出、椽径、殿顶、脊兽、门窗几个方面。
1、台明:依据发掘结果恢复原有台明尺寸。
3、椽径:实物尺寸较大者与宋《营造法式》规定“径九分至十分”相符。依照实物进行复原。
4、殿顶、脊兽:屋脊参照佛光寺东大殿19层瓦条规制,采用15层瓦条。鸱尾参照渤海国唐代鸱尾、西安大雁塔门楣线刻佛殿、晋城青莲寺碑首唐代线刻佛殿、陕西乾县懿德太子墓壁画阙楼和敦煌壁画中唐代殿宇鸱尾样式制作安装。悬鱼、博风照宋《营造法式》复原。殿顶瓦件规格有两种样式。尺寸较大的与《营造法式》规定大体相符,原样使用,残缺照旧补齐。
5、门窗:拆除后砌砖券,依据残留榫卯结构并参照周边早期建筑实例以及敦煌唐宋时期窟檐形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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