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300097)
6月17日晚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九天中创股权回购事项的议案》。
公告显示,鉴于股权回购款的回款进度不及预期,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出发,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法定代表人在确保不低于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2年12月31日作出的《裁决书》裁决的股权回购款3.2亿元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九天中创股权回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本次股权回购相关的文件,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授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智云股份称,本次授权将有利于公司加速推进股权回购款回款进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4月12日,智云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大连证监局查明,2020年6月,智云股份收购九天中创81.3181%股权。2022年九天中创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相关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大连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结论以及公司调查结果,公司查证2022年度九天中创以上游三家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形式购回九天中创出售给下游客户的设备,虚增九天中创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进而导致公司2022年度定期报告中涉及合并报表的部分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与此同时,智云股份还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智云股份被立案是否与前述事项有关,还有待调查结果公布。鉴于已有信息,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
律师认为,凡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4日期间买入智云股份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15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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