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6
月
7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
〔
2019
〕
24
号)要求,在吉林省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
。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州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全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全州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州人口情况
(一)总人口
全州总人口为
1941700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3]
相比减少
281563
人,下降
12.66%
,年均下降
1.34%
。
图
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二)户别人口
全州共有家庭户
[4]
858472
户,集体户
32621
户,家庭户人口为
1829522
人,集体户人口为
112178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13
人,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
0.46
人。
(三)性别构成
全州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961606
人,占
49.52%
;女性人口为
980094
人,占
50.48%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
,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
98.11
。
(四)民族人口
全州人口中,汉族人口为
1277372
人,占
65.79%
;朝鲜族人口为
597426
人,占
30.77%
;其他民族人口为
66902
人,占
3.45%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
144022
人,下降
10.13%
;朝鲜族人口减少
137759
人,下降
18.74%
;其他民族人口增加
218
人,增长
0.33 %
。
(五)城乡人口
[5]
全州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1485103
人,占全州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
76.48%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456597
人,占
23.52%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
68161
人,乡村人口减少
213402
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
6.62
个百分点。
(六)流动人口
[6]
全州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
[7]
为
754459
人。其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为
645793
人,跨省流入人口为
108666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303050
人,增长
67.13%
。其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277627
人,增长
75.41%
;跨省流入人口增加
25423
人,增长
30.54%
。
二、县(市)人口情况
(一)
县(市)常住人口
[8]
8
个县(市)中,人口超过
50
万人的有
1
个,在
20
万人至
50
万人之间的有
2
个,少于
20
万人的有
5
个。其中,人口居前
3
位的县(市)人口总量占全州人口的比重为
67.88%
。
(二)县(市)人口变化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8
个县(市)中,仅延吉市人口增加
123177
人,其他县(市)人口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一)全州人口年龄构成
全州人口中,
0
—
14
岁
[10]
人口为
212842
人,占
10.96%
;
15
—
59
岁人口为
1244705
人,占
64.10%
;
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484153
人,占
24.93%
。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321798
人,占
16.57%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0
—
14
岁人口比重提高
1.23
个百分点,
15
—
59
岁人口的比重降低
11.26
个百分点,
60
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提高
10.02
个百分点,
65
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提高
6.70
个百分点。
(二)县(市)人口年龄构成
8
个县(市)中,
15
—
59
岁人口比重在
65%
以上的有
2
个,在
60%
—
65%
之间的有
6
个。
8
个县(市)中,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
14%
。其中,图们市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
21%
,达到
21.13%
;其他县(市)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在
14%
—
21%
之间。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314923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60259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761946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97679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
10
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
10324
人上升为
16219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
24161
人减少至
23704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
43243
人减少至
39241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
16256
人减少至
15331
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11]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州人口中,
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
10.43
年提高至
10.59
年。
8
个县(市)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
10
年以上的有
5
个,在
9
年至
10
年之间的有
3
个。
(三)文盲人口
全州人口中,文盲人口(
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19640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18361
人,文盲率
[12]
由
1.71%
下降到
1.01%
,降低
0.70
个百分点。
注
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2010
年延边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包含长白山管委会数据,
2020
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不包含长白山管委会数据,为保证数据可比性,本公报涉及的
2010
年和
2020
年人口普查数据均不包含长白山管委会数据。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城镇、乡村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
[6]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延边州流动人口即为人户分离人口。
[7]
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8]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9]
指各县(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州人口的比重。
[10]0
—
15
岁人口为
227070
人,
16
—
59
岁人口为
1230477
人。
[11]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
=6
年,初中
=9
年,高中
=12
年,大专及以上
=16
年。
[12]
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
15
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