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考试类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2.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的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3.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
4.录取专业无语种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专业要求。
5.免试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23】17号文件要求办理,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类别和缴费完成后,在3月1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将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误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具体安排详见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