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文化产业管理处是故宫博物院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各类经营活动的职能部门。
1、负责研究制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2、草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故宫文化产品和院级礼品的开发工作;
3、负责院内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经营、开发秩序,保证守法经营;
4、负责对院属经营单位和合作经营单位的统一管理;
5、负责经营性合作项目、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合资入股、资产处置等项目的审核和组织论证工作,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故宫博物院无形资产商业使用的对外许可。负责对“故宫监制”等无形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故宫”、“紫禁城”驰名商标的注册、续展和授权使用的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经营活动的对外宣传资料的审核工作;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
产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