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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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驻阿富汗大使赵星在阿主流媒体《亚洲之心日报》以英语、普什图语、达里语发表署名文章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必将助力香港由治及兴》
,中文全文如下:
香港是中国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曾受海外殖民者百年占领。1997年回归后,香港成为中国内地连通世界各国的窗口和桥梁,经济蓬勃发展,营商环境自由开放,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稳固,同时,香港原有法律体系得到保持和发展,宪制秩序稳健运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主发展前景光明。
2019年6月,在外部势力插手干预下,反中乱港势力以游行集会名义进行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国家安全,重创经济民生。这场风波带给香港旷日持久的社会动荡,严重损害了香港居民的幸福生活。直到202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出台,香港才重回安宁与和谐的正轨。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法治是繁荣的基石。《香港国安法》制定实施的3年,正是香港从“由乱及治”走向“由治及兴”的3年,也是国际社会对香港前景投下信任票的3年。香港继续被众多国际机构评选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和最具竞争力地区之一。香港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全球创新指数、人类发展指数排名中均名列前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报告高度肯定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外国在港商会和企业普遍对香港政治和法治环境改善感到满意,香港美国商会近期调查显示79%受访美企信任香港法治。
正因为经历过混乱与伤痛,中国才倍加珍惜香港社会来之不易的和平。当前,香港社会看似平静,但混乱的根源尚未根除,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依然严峻。《香港国安法》还不足以全面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活动。中国必须制定完整有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才能不让香港成为外部敌对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敞口,才能为香港经济发展和市民福祉提供最根本的制度保障。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漏洞亟待堵塞,短板亟需补齐,社会各界对此有长期共识。早在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便授权香港就维护国家安全自行立法,但在外部敌对势力和反中乱港势力百般阻挠下,相关立法延宕26年仍未完成。3月23日,落实《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正式刊宪生效,终于填补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空白。这也是中国继出台“香港国安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管港治港工作的又一里程碑。
23条立法天经地义、合情合理、顺应民意、体现民主,是香港特区履行“一国两制”下宪制责任的正义必要正常之举;立法内容保障人权、维护法制、护航发展、增进福祉,是有效平衡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权利自由及经济发展的良法善法;立法不会影响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会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行使权利,不会影响正常的商业贸易活动和国际交流合作,“两制”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彰显。
23条立法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同类立法经验。香港特区政府共举办近30场咨询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收集的13489份意见中支持率达98.6%。需要强调的是,立法纯属香港内部事务和中国内政,任何国家无权说三道四、横加干涉。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完成23条立法的香港,已筑牢发展的安全根基。香港将轻装上阵,心无旁骛,集中精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更好发挥独特地位和优势,更好深化同包括阿富汗在内的世界各国更加开放、密切的交往合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