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黑山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紧扣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纪执法,为护航全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统筹协同,抓好责任落实

高站位部署。黑山县纪委监委推动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落实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提出要求,推动相关文件和精神传达到全县各部门。印发《黑山县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的任务清单》,以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动监督行动深入开展。

坚持“一把手”主抓。黑山县纪委监委推动各部门“一把手”亲自上手、亲自调度。采取“蹲点式”方法督促问题化解,加快办理进度。定期跟踪各部门“一把手”工作动态进行汇总推送,并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相关问题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一把手”及时进行约谈。

全县包案跟进。实行全县“包案制度”,紧盯省市纪委监委督办件问题及自查问题,县领导全程包保,明确“一个问题线索、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落实”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采取台账管理,实行日汇总、周调度,动态跟踪办理进度,统筹抓好督办问题的“数”与“速”和“质”与“量”。

注重综合施策,抓好重点领域

强化专项治理。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以罚代管”问题,制定《黑山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以罚代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小切口”助力全县大环境。突出查办案件引领作用,针对黑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以罚代管”、执法不严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给予副中队长马某某等5人党纪政务处分。

全力推动清欠。深入开展清欠账款专项行动,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梳理各部门项目欠款情况,推动县领导亲自与企业见面磋商,研究制定还款计划。截至目前,共清偿欠款1073万。

加强联系包保。进一步完善包保联系企业制度,在原有县乡两级领导包保联系企业的基础上,增设纪检监察干部包保联系企业机制,7名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全部参与包保,为企业送政策、办实事、解难题,提供“点对点”“陪同办”服务,帮助企业化解发展难题。会同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10个,从各行业中聘请监督员11名,畅通群众“码上监督”举报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坚持目标导向,抓好横向联动

坚持高频联动。与营商、信访、“12345”平台及各承办职能部门高密度沟通,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交、通报专报等制度机制2项,定期开展会商和专项监督行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局面。

开展“双进双助”。积极调动社会群体、市场主体参与监督行动,对服务联系的114家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发放《致全县广大市场主体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在宣传政策的同时认真了解企业诉求,并对各职能部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是否到位、收集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实地了解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走访调研。

强化执纪执法。对近年来纪委信访室、信访局、“12345”平台受理的1.1万件群众诉求逐件筛查研判,进一步查找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同时,建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案件受理、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结全链条工作台账,做到责任问题从快办、重点案件全力办、复杂问题统筹办,确保在查案件查办全面提速,迅速形成战果。

截至目前,黑山县第一批39件督办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第二批11件督办件,已办结9件。两轮共立案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自查自办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立案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留置3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