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如有调整的,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文件。
二、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
2014
〕
245
号)、《绍兴文理学院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绍学院发〔
2015
〕
7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1.
艺术类专业总学费
10800
元,分
3
次收取;
2.
理工类、医学类(含药学)专业总学费为
9000
元,分
3
次收取;
3.
其他专业(药学除外)总学费为
8100
元,分
3
次收取;
4.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收费文件标准执行;
5.
校外教学点或个人不得代收代缴学费,所有学生通过统一的支付平台缴费。
三、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1.
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9
月初,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s://www.zjzs.net
),打开“浙江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
https://cr.zjzs.net/
),按要求输入报名信息及填报志愿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
具体时间和方法以浙江省
教育
考试院通知为准。
2.
考试时间
成人高考一般在
10
月中下旬,考试地点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五、录取和入学
1.
录取
录取工作一般在
12
月中下旬,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安排和规定,最终以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和政策为准。
2.
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
医学类
人员须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报到注册。学校进行新生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毕业与学位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学制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考核成绩合格,
所获总学分达到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可获得绍兴文理学院
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本科毕业生达到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申请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评定可授予学士学位。
七、报名咨询
1.
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
508
号绍兴文理学院河东校区继续教育学院
1
楼大厅
电话:
0575-88341226 883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