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 | 记叙文 | 700字

星期六我上完钢琴课,爸爸硬拉我去做窝沟封闭,我不想去,但是爸爸说,做了就会对牙齿好。我去了。进了治疗房,阿姨打开电视,正播放着《蜡笔小新》。有一篇故事,叫“妈妈早上太忙了”。这篇故事里面讲的是:

早上,小新的妈妈6点就起床了,刷了牙后,就开始做早餐,其中有小新爱吃的京酱肉丝,还有他最爱喝的带牛奶的麦片粥,还有一个煎鸡蛋,还有一盘扁豆,她自己吃小米粥和火腿还有油炸鸡腿,然后再叫小新起床。她把小新的被子拿起来,然后就大吃一惊:“啊呀,小新不见了,肯定被他爸爸领着上学去了。可是,也不对呀,小新都是吃完饭再去学校,饭还好好摆在那。小新也可能没吃早饭就走了。可是,他的鞋也在这”小新的妈妈想了老半天,也没清楚是咋回事。忽然,她觉得她抱着的东西太重了,她一松手,小新掉了下来,但是被子还在她手里,小新的妈妈被他惊住了,火气一下子冒了上来。她冲着小新大喊:“小新,还不赶紧起床,现在已经7:15了,7点半校车就走了!你知道吗,校车停的地方很远哪!虽然你平时都6:45起床,坐361路可以到你校车所停的地方,如果再晚1分钟,等361又要等30分钟,校车早就走了,你只有坐324路车到学校,等那辆车又得等好几分钟,你早就迟到了!”小新还没反应,小新妈妈挠了挠小新的脚,小新马上醒了。小新开始穿衣服,但是衣服在柜子里,他东翻西翻,总算把衣服找到了。他穿上衣服后,又开始找袜子,但是妈妈说,袜子在这,不用找了。他一拿,说:“只有一只。”于是,小新开始找另一只袜子,先看看被子里,没有,再看床下,也没有,最后再看椅子上,哦,另一只原来在这!

他开始吃早饭,吃完饭后,他拿起书包,准备换鞋,但是往下一看,校服没穿。他又找了好几个地方,哦,原来校服在窗台上!

他等了半天,终于等来了324路。上了车后,到学校已经晚了20分钟。

他进了教室,老师说:“小新,现在已经7:50了,你晚了20分钟。”

这个故事教育我们不能像小新那样拖拖拉拉的。

高二 | 叙事 | 5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业余生活,有的人爱看书,有的人爱玩电脑游戏,有的人爱逛街……我的业余生活虽不如别人那么的丰富多彩,但也充满着乐趣。

在平时上学的日子里,除了上课要认真听讲之外,下课还要多看书多复习巩固知识,预习下一课知识点,或者去图书馆借小说看,或者看从家里带来的故事书,我非常喜欢看故事书特别是像《淘气包马小跳》这样的,晚上睡觉前会看看手机里的视频,动漫动画片之类的像《海贼王》《大耳朵图图》我还特别喜欢看韩剧,这要说起来妈妈还是我看韩剧的导师,喜欢韩剧里面的氛围,喜欢看听不懂话却有字幕的电视剧,集数也不多,可以快点追完,不像中国的电视剧拍到30集还不行还要40集50集,一时半会看不完。

到了放长假的时候,我就会去游泳,我最拿手的一项运动就是游泳,很喜欢游泳,但是一开始练得时候可是吃了不少苦头,我对水不是那么的热情,一开始洗澡我都怕,可是后来练得多了,快乐就来了!偶尔心血来潮跑跑步做做仰卧起坐也是有的不过因为太能睡觉都没怎么坚持,所以体重总是减不下来。

还有的假期出去玩,去迪士尼,长白山之类的地方,游乐场啊,我虽然不是小孩了但是很喜欢小孩子喜欢的东西,喜欢小孩子喜欢的地方。

我的业余生活就是这样,虽不算是丰富多彩,但同样也充满了乐趣,每天都开开心心,在欢声笑语中度过,这不正是一个理想的境界吗?

高二:王宇晴

六年级 | 叙事 | 550字

我的业余生活中,最喜欢的就是读书了,每当闲下来时、做完作业后、睡觉前,我总是捧起书本来读。记得六年级时的那个暑假,是我读书最多的时候了,那一暑假至少读了几百万字吧!我主要读了郑渊洁、曹文轩的作品,对了,还有沈石溪的。郑渊洁的作品有较强的故事性,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耐人寻味;曹文轩的作品语言优美,让人感到整个世界是那么美妙、祥和;沈石溪的作品则充满紧张的旋律,重细节描写,会让人感受到当时现场的气氛,与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三者都有其美妙之处。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它给我开心,给我欢笑,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勇气,

书是我形影相随的老师,当我骄傲自满时,它会及时告诫我骄兵必败;当我陷入困惑时,它会告诉我知难而进才是好男儿;当我学习上遇到拦路虎时,它会及时给我的大脑输入信息,使我豁然开朗。

书,伴我入眠,助我成长。

我除了喜欢读书外,还喜欢到楼下去与小区里的朋友一起玩耍,或到广场去玩那些各种各样的器械,或骑着车,划着滑板互相追逐,有时还和妈妈一起到下面去打羽毛球。时间就在这欢笑声中度过,伴着黄昏时一点点黄晕的光和长长的影子回到家,每次都是满头大汗。

有时在闲暇之余我还锻炼锻炼身体,在自己家的踏步机上踏几分钟,边踏边拿着哑铃练力气,练累了,歇一会儿再接着练。有时还到楼下去跑圈,既练出了速度,也锻炼了身体,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啊!

我的业余生活就是这样,虽不算是丰富多彩,但同样也充满了乐趣,每天都开开心心,在欢声笑语中度过,这不正是一个理想的境界吗?

六年级:金馨

六年级 | 记叙文 | 650字

一天中,都有当天的任务,但任务办完后,我们有哪些业余生活呢?我们不要让生活太过无味无趣,利用业余时间来给我们拟补生活的精彩。

我的业余生活就是运动等方面,运动不但能使我们身体强壮,健康,还能给我们放松心情。在我有空余的时间,我会和几个朋友去篮球场打篮球,体育对我们来说是一种“燃烧”。

当天下午,我们几个人来到宽阔的操场,拿着篮球在篮板下投了几个,觉得这样玩没有什么兴趣,我们最后决定玩一个游戏,叫作“斗牛赛”。所谓“斗牛赛”就是三对三,用自己的肩头去碰撞开别人的防守,至于一些小动作不犯规,因为这是自由赛,没有裁判,没有场地,只管尽力把球投入篮里。

“开始!”一位队员喊道。这时,场上的我们已经进入战斗状态,气氛越来越急促。传、运、撞、跳、投不停的重复着……我的呼吸有点急促了,因为消耗力比较大,但我依然保持着最佳状态。看看对方,他们已经领先我们一分了,我们有点紧张。我自己在心里鼓励自己,不用紧张,这是没有场合的,这是我们的自由赛,放心去打。结果,我心里好像有一团燃烧的旺火,我虽然球技不行,但朋友们依然相信我,鼓励我,而且我的弹跳力也是可以的。我抢过篮球,运球到篮板下,本想跳起来投球的时候,对方把我围得水密不透,想投投不了,想退退了开。这时,队长向我使了个眼色,“哦!”我应了一声,便把球往对方的一个队员的胯下扔过,队长迅速接球,在队长要把球头进去的时候,我当时的心情好像心中的火焰慢慢的息弱,“嗵”中了。“嗷耶!帅!”我们欢呼着,队长的嘴角也漾起一丝笑容,那笑容我们永远玩不了,因为那是“胜利的笑”。

是的,这就是我的业余生活。在我手里,我会让他过得有意义,有意思。同时,我在这次斗牛赛中,也悟出了一个道理:不要在离成功有距离时而放弃,只要你勇敢的去争取,奋斗,我相信,你会超过终点了。

初一 | 散文 | 600字

业余生活是一张画,我用心去点染每一片纸张;业余生活是一把琴,我用心去弹每一个音符;业余生活是一本书,我用心去领悟每一个字。业余生活,能让人放松,我喜欢我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

我的业余生活有弹钢琴、书法、素描、奥数和阅读。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书法和阅读。

现在,老师都要求我们写的一手好字,至少也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太多的涂改。练习书法可以把字写好,还能减少写字时得涂涂改改。还有,每一个字的结构都要去细细揣摩,可以活跃我们的思维。思考字的间架时,没有人会帮你想,这就要锻炼你独立思考的能力。

练习书法,其实也是一种放松的方法,不用害怕数学题做错,不用害怕英文单词背不过。即使不小心写错了,也没有人去训你。

通过练习书法,我收获了轻松和一手好字。

每当空闲的时候,哪怕只有几分钟,我也要见缝插针地捧起一本书如饥似渴的阅读。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确,我在这里结识了乐观的安妮,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粗中有细的张飞;在这里,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在这里,我与故事中的主人公拥有一样的喜怒哀乐……

记得有一次,妈妈在厨房做饭,我在书房里看书。看到一个情节:小白兔把胡萝卜炒焦了,我情不自禁的叫起来:“妈妈,胡萝卜炒焦了!”“没有啦?”妈妈一脸疑惑的表情。

“啊?!”这时,我才回过神来,原来这是故事里的情节啊!知道了真相的我们乐得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的业余生活,充实而快乐。

如果课内生活是小鸟,那么业余生活就是小鸟的翅膀,鸟没有了翅膀怎能飞翔?如果课内生活是蓝天,那么业余生活就是蓝天上的白云,天没有白云怎能美丽?是啊!如果没有业余生活,我们的生活就不会完美。

我喜欢我的业余生活,因为它带给我无限的快乐与好处。

五年级 | 状物 | 3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业余生活,有的人爱打篮球,有的人爱玩电脑游戏,有的人爱逛街……我的业余生活虽不如别人的丰富多彩,但也充满着乐趣。

我的业余生活中,最喜欢的就是读书了,每当闲下来时、做完作业后、睡觉前,我总是捧起书本来读。记得六年级时的那个暑假,是我读书最多的时候了,那一暑假至少读了几百万字吧!我主要读了郑渊洁、曹文轩的作品,对了,还有沈石溪的。郑渊洁的作品有较强的故事性,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耐人寻味;曹文轩的作品语言优美,让人感到整个世界是那么美妙、祥和;沈石溪的作品则充满紧张的旋律,重细节描写,会让人感受到当时现场的气氛,与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三者都有其美妙之处。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它给我开心,给我欢笑,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勇气,

安徽淮北相山区淮北市实验小学五年级:董欣?

初二 | 记叙文 | 350字

书是我形影相随的老师,当我骄傲自满时,它会及时告诫我骄兵必败;当我陷入困惑时,它会告诉我知难而进才是好男儿;当我学习上遇到拦路虎时,它会及时给我的大脑输入信息,使我豁然开朗。

书,伴我入眠,助我成长。

我除了喜欢读书外,还喜欢到楼下去与小区里的朋友一起玩耍,或到广场去玩那些各种各样的器械,或骑着车,划着滑板互相追逐,有时还和妈妈一起到下面去打羽毛球。时间就在这欢笑声中度过,伴着黄昏时一点点黄晕的光和长长的影子回到家,每次都是满头大汗。

有时在闲暇之余我还锻炼锻炼身体,在自己家的踏步机上踏几分钟,边踏边拿着哑铃练力气,练累了,歇一会儿再接着练。有时还到楼下去跑圈,既练出了速度,也锻炼了身体,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啊!

我的业余生活就是这样,虽不算是丰富多彩,但同样也充满了乐趣,每天都开开心心,在欢声笑语中度过,这不正是一个理想的境界吗?

六年级 | 议论文 | 550字

我的业余生活

它是船,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是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它是师,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它还是友,帮助我们改正缺点。它是谁?它就是给予我们知识的——书!

著名的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鼓舞我攀登书的高峰。

暑假的一天,我去哥哥家里住几日。说起哥哥,他虽然不是一个正经的“小书虫”。可是,他有一家子的书,其中的名著更是数不胜数,这次去哥哥家,与其说是住几日,更不如说是让我过一把书瘾。这不,一到哥哥家,我便一头栽进书房,浏览着书架上的书目。哥哥也急忙进来“招待”我,可我从书架上拿了一本《鲁宾逊漂流记》已经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哥哥见我已经看了书,便只好去客厅看电视了。而我却看得出神------

过了一会,哥哥走了进来,一手拿着喜之郎果冻,一手拿着旺仔牛奶走进了书房。对我说:“弟弟,给你吃。”可我看得出神,并没有理会。哥哥见我不回答,就说:“这不是你最爱出得吗?今天怎么不说话了?”可我还是一言不发。哥哥说:“那我放在地板上了,你等等吃啊!”我本能地点了点头。哥哥见我点了头,以为我知道了,便有走了。不知不觉,肚子已经“咕咕”叫了,书已经被我攻读了一大半,我这才回过神来。只觉得自己腰酸背痛。这是哥哥也来了,我看见了桌子上的果冻和牛奶,又见哥哥站在门口,不分青红皂白地说:“哥哥,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有好吃的竟然不叫我。真可恶啊!”哥哥呆呆地站在门口被我搞的哭笑不得。从此,我就又多了一个外号“小书虫”!

有喜有笑,有欢有乐,既开阔课外的眼界,又增长见识,更陶冶情操,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六年级 | 叙事 | 550字

我的业余爱好很简单,不过是练练字、唱唱歌,可我最喜欢的还是弹古筝。

我刚学古筝时,还不能把21根弦都记住,学习指法时感觉真的好困难,手指就是不听指挥,只能乱拨弦,让我现在也只能记住几个。有时累得我想放弃,可爸爸对我说:“以前是谁恳切的要学古筝,又是谁对我说了那么多的好话?你自己选择的事情为什么那么轻易的说要放弃呢?”于是,我下定决心好好学!

时间跳到了这里,弹古筝也就成了我的业余爱好,是不是就和朋友们谈着玩。就因此我还多结识了一位朋友呢!

“丽丽,下来开门呀!”我在门下喊了她无数次,难道她出去了吗?我不禁埋怨她:“真不讲信用,明明说就好了,我好不容易才到这来,她却……哎!”我跺了跺脚,正在我想回家时,丽丽突然喊住我:“包静,对不起!其实我是去……”我转过身,发现她身边还多了一个小女孩,变生气的说:“你不用解释了,我知道你去玩了,拜拜。”她旁边的小女孩解释了一遍,我又看丽丽气喘吁吁的样子,我的心早已凉了大半截,我真的是罪该万死,不仅不体谅自己的好朋友,反而伤害了她,我祈求着上苍,千万不要让这件事伤害了我们的友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丽丽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可这件事大家都劝了好久才平息下来。

然后,丽丽给我们做了介绍原来她旁边的叫沙莎,也会弹古筝,我和沙莎比赛了一次,我望了望她手指是怎样勾的,我确实犹犹豫豫的,丽丽“扑哧”一笑,我脸红了,沙莎看见了,不仅没笑,还很细心的教我,她很有耐心。

弹古筝是我的业余爱好,它是我和丽丽、沙莎友谊的见证。

六年级:包静

初三 | 记叙文 | 800字

十三年前的清晨,随着一声啼哭,我只身闯入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从此,世上又多了一个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却又缺乏点儿毅力的女孩。

没错,我学过不少东西,说的夸张点儿,也算是“多才多艺”,可就是门门通,门门不精。

七年前,爸爸带我到琴行了一圈,从此我便与钢琴结交了。这个庞大的家伙,笨得可以与大笨熊平分秋色,除此之外,便是能够流出悦耳的音乐了,条件是:我能弹。从那以后,我做完作业就去敲两下,开始觉得它能解闷,黑键就好比是敌人,白键自然是邪恶的克星。两方相对,真有意思!那些在几十年前就名扬世界的音乐家们,在我还没出世前就已经作下了让正义一定压倒邪恶的乐曲:有时光有白键的戏,没有黑键的角;有时黑白键对打;有时……嘿嘿,就是没有黑键的独角戏!就这样凑合了两年,不学了!?理由?无!

紧接着毛笔又闯入了我的业余生活,王羲之取代了贝多芬。好佩服他飘若浮云,惊如蛟龙的书法以及大笔一挥,一锤定音的风采,便梦想着哪天变成一个美名传到月亮的书法家,那才真叫“绝代佳人”。平时,没事就摆弄摆弄纸墨笔砚,也学着名家们,悬腕翘臂划拉几笔,然后在饶有兴致地欣赏一番那些分明是白纸黑字却又分不清是横是竖的东西,自我感觉还算良好。凡事只要接触就比不接触强(除坏事),虽然没成为什么“绝代佳人”却也换来了好几个大红皮证书再加上几件满是墨水的衣服。

这不,眼上了初中,又跟小提琴结下了不解之缘,它真像一位婀娜多姿的少女,只要用什么毛的东西一拉就能淌出美妙的旋律。大概是太过于念念不忘了,作梦都在调弦。只好又练起了小提琴,这东西勾魂,一共四根弦,一个手掌大的地方,却能奏出世界名曲,成为乐器皇后,与钢琴齐名,不简单!现在,我拉出的声音已经足以与锯木声区别开了。

不知小提琴能伴我多久,也不知以后还能遇到几个“薄命知己”。总之,业余生活其乐无穷。倘若你觉得生活中少点乐趣,小女子提个建议,不妨在业余学点东西,充实充实。

简评:小作者以闲适、轻盈的笔墨为我们描绘一幅绚丽多姿的业余生活画卷,足见其睿智的头脑,斐然的文采,同时也展示了小作者丰富多采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