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严重污染环境吗?对居民健康有没有危害?政府将如何监管……
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6大疑惑答案都在这里了!
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围城”是绝大多数国内城市所面临的现实困境,越是大城市,这个问题越严重。众所周知,生活垃圾是多种废弃物的混合,经过堆积、发酵,会产生渗滤液、腐朽气体,滋生各种细菌,若不进行有效处置,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垃圾处理存在多种模式,各有优缺点,为什么选择垃圾焚烧处理?有什么好处?会产生哪些污染?“二噁英”能否得到有效控制……对于这些疑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作出了解答。
为什么选择垃圾焚烧处理?
目前,世界上对于垃圾的处理存在多种模式,主要包括卫生填埋、生物处理、焚烧发电等。
卫生填埋具有成本低、处理量大、操作简便等特点,但存在占地多、渗滤液难处理、恶臭相对较难控制等缺陷和不足。由于经济、技术以及管理方面的原因,我国现行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同程度存在二次污染,对周围的水体、大气和土壤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生物处理是利用自然界中的生物,主要是微生物,将固体废弃物中的可降解有机物转化为稳定的产物、能源和其他有用物质的一种处理技术,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主要用于处理有机垃圾,也称生物质废物,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饭剩菜、果皮、鱼刺等)、动植物残体(动物尸体、树皮、木屑、农作物秸秆)、动物粪便等。总之,能用于生物处理的垃圾要“易腐烂”。
而垃圾焚烧处理是利用高温氧化作用处理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在高温下燃烧,使生活垃圾中的可燃废物转变为二氧化碳和水等,焚烧后的灰、渣仅为生活垃圾原体积的20%以下,从而大大减少了固体废物量,还可以消灭各种病原体。垃圾焚烧在国际上已有100多年历史,管理规范比较完善、技术相对成熟可靠,可大大削减生活垃圾填埋占地,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焚烧后产生的热量也可用于发电和供暖。
由此可见,垃圾焚烧发电是目前最符合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的处理方式,从国内大型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乃至全球看,垃圾处理的主流方式都是焚烧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产生哪些废气?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于焚烧炉所产生的烟气,所含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恶臭污染物以及二噁英等。通过采取烟气净化系统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
据介绍,拟建的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采取的烟气处理工艺为“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的组合工艺”。该工艺成熟可靠,可确保烟气排放指标满足我省于今年8月初发布的《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意见函》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并严于国标和欧盟2010标准。该处理工艺已成功用于我国多个地区,如深圳、北京以及宁波等地区的部分焚烧厂。
如何控制“二噁英”?
二噁英类物质是多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的总称,它们是氯代三环芳香化合物。由于氯原子的取代数目和位置不同,构成了75种PCDD和135种PCDF。其中有17种(2、3、7、8位全部被氯原子取代的)二噁英类被认为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很大危害。二噁英类物质非常稳定,熔点较高,常温下是固体,极难溶于水,可以溶于大部分有机溶剂,是无色无味的脂溶性物质。自然界的微生物降解和水解作用对二噁英类的影响较小。
环境中的二噁英类主要来源于人类生产活动释放的副产物。近年来,随着对废弃物焚烧炉的改进以及安装更先进的污控装置,废弃物焚烧排放二噁英类的量急剧下降。
专家表示,控制垃圾焚烧产生的二噁英,首先从设备、工艺、燃烧条件等方面控制二噁英的生成。针对垃圾特性设计合适的焚烧炉炉膛和炉排结构,使垃圾充分燃烧;采用先进、完善和可靠的全套自动控制系统,炉膛温度控制在85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O2浓度不少于6%,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另外,当烟气温度降到300~500℃范围时,会有少量已经分解的二噁英将重新生成,对此,焚烧炉在设计上考虑尽量减小余热锅炉尾部的截面积,使烟气流速提高,尽量减少烟气从高温到低温过程的停留时间,以减少二噁英的再生成。
产生的臭气如何控制?
臭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进垃圾焚烧厂的原始垃圾,垃圾运输车在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储坑内散发出带恶臭的气体,其主要成分为硫化氢(H2S)、氨(NH3)等。
以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例,为防治臭气污染,首先,采用密闭性、具有自动装卸结构的垃圾专用运输车来运输垃圾,尽量减少臭味外溢;其次,垃圾坑和卸料大厅采取密封措施,风机的吸风口设置于垃圾坑上方,使垃圾坑和卸料大厅处于负压状态,不但能有效控制臭气外逸,同时又将恶臭气体作为燃烧空气引至焚烧炉,恶臭气体在焚烧炉内高温分解,气味得以清除。
如何处置燃烧后的残余物?
炉渣主要为生活垃圾燃烧后的残余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可用作填埋场覆盖层的材料和制作免烧砖等。目前,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炉渣主要用于填埋场生活垃圾覆盖。
飞灰含有二噁英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属于危险废物。目前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处置方式均是螯合稳定化处理,待飞灰稳定化物浸出液检验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
垃圾渗滤液是垃圾在垃圾贮存仓暂存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废水。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渗滤液通过输送管道输送至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站,采用MBR膜生物反应器(两级AO生物脱氮+外置式UF 系统)+NF/RO的组合工艺进行处理,渗滤液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入老城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
政府如何监管焚烧发电厂?
目前,我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监管主要有焚烧厂烟气排放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实时联网;在企业门口设置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在线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等数据,接受社会监督;按季度对焚烧厂产生的烟气、废水等开展监督性监测以及不定期的抽测;在公众开放日,公众可以到厂区参观监督。
以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例,除了环保部门对其定期的监督以外,企业也会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目前,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设置了环保教育基地,定期向公众开放,而在其厂区外大门口也设置了大屏幕电子显示屏,以接受公众监督。
将来,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将进一步把垃圾计量、化学品消耗、焚烧温度、烟气排放、灰渣和渗滤液处理等各生产环节和污染物排放作为监控重点;若发现企业超标排放行为,环保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关要求进行处罚,同时也鼓励周边公众监督垃圾焚烧的运行和烟气排放。(张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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