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29 日,市人大常委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以下简称《渔业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渔业法》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党 书记 、副主任潘新潮 参加执法检查活

检查组一行实地调研了我市渔政码头,巡查了我市部分水域,详细了解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指挥中心对渔船管理的有关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

检查组认为我市注重宣传贯彻,渔业生产法治意识增强;注重科学引领,渔业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注重开发保护并重,渔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和保护;注重多措并举,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力度大,有力推动了全市渔业稳定健康发展。

潘新潮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渔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认识做好渔业工作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现代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贯彻实施好《渔业法》。要坚持依法兴渔,严格落实《渔业法》责任。 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装备;依法处理好开发和保护渔业资源的关系。 要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渔业基础保障能力建设、转变生产经营思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特色养殖的知名度、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