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表;

2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报告(载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的理由,企业履行民主程序等情况);

3 、拟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工种,岗位,涉及职工人数,实施周期,轮休调休具体安排,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办法等);

4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组织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实施方案的书面意见(纪要)及公示情况报告;

5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集体合同(包括审查意见书);

6 、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复查登记表;

7 、上一周期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工资发放情况以及考勤情况等);

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服务流程

1 、审查申请人材料:① 不符合特殊工时制条件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并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③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2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3 、给予特殊工时制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4 、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送达。

七、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九、收费依据

十、咨询方式

区人社局686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