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相关规定,焉耆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建设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进行评估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焉耆华光一期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焉耆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巴州焉耆县 工程概要: 焉耆华光一期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焉耆县境内,距焉耆县城以西约36km,霍拉山以北,霍拉山村东北3km处。场区东侧距离G218国道约5.5km,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为N 42°06 ′,E 86°08′,总占地面积800115m2,海拔高度为1322~1344m。 本项目地处新疆巴州焉耆县。从资源量以及太阳能产品的发展趋势来看,在新疆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有利于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优化系统电源结构,减轻环保压力,项目的建设对发展当地经济有着重要意义。 本项目坚决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消防方面的政策和法规,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电力输送保护技术,符合国家关于新疆建设的政策,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分析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识别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种风险因素,估计分析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综合判断落实措施后风险等级,得出风险分析结论。 三、初步识别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与措施 1.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 (1)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建设管理不当造成的受影响人群补偿纠纷、农民工薪资纠纷等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 (2)项目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阻塞及物料泄漏、洒落等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 (3)项目运营期间,污染物超标排放、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善后处置不当造成公共安全事件,引发群体性事件。 (4)项目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安全、卫生生产事故善后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2.采取的主要措施: (1)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及监督检查,加强与影响人群进行沟通,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经济补偿纠纷。 (2)加强施工及运行管理,主动和交通部门、环保部门沟通解决物料运输带来的交通问题及环境污染问题。 (3)严格生产管理与源头控制,加强危化品与环境风险监督检测,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恶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4)加强项目安全施工及安全、卫生生产管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需对社会稳定风险全程跟踪,及时发现新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调整完善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更好的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四、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中奥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乾平路1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A号楼0502号 联系人:周驰远 联系电话:0991-3770244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情况;该项目的态度;对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的交通问题等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分析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方或者评估方联系。 公示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