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化工事故62起、死亡81人,比去年同期(80起、92人)分别下降22.5%和12%,但是发生6起较大事故,比去年和2019年同期均增加3起。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法治意识不强、安全基础薄弱、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管理缺失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任务依然繁重艰巨。

化工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化工生产过程复杂,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旦发生事故破坏力强,社会影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关系社会长治久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位突出,意义重大。

应急管理部强调,夏季高温、高湿,雷电、暴雨、强风等极端天气频发,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一是易造成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备超温超压,影响设备平稳运行和工艺控制,雷击易造成电线短路、油气储罐起火甚至爆炸,强降雨易导致遇湿自燃物质发生火灾爆炸。二是部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将设备检维修集中安排在夏季进行,检维修过程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数量多,这些都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三是夏季高温天气对从业人员生理和心理产生双重影响,易因身体疲惫、精力不集中等引发事故。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密切关注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开展对防雷防静电设施、排水系统、储罐区温度压力检测和喷淋冷却系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各有关企业要对生产和储存的受热易分解物质逐一进行排查,确保生产工艺、储存及运输条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储存场所必须严格落实降温、通风等安全管控措施,选用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严防高温条件下引发安全事故。三是严格责任落实,高度关注夏季企业集中检维修的特点,认真做好全过程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加强警示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应急管理部提醒,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共同营造监督共治的氛围。

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社会安全意识,压紧压实各项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近日对外公布一批2021年以来发生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1.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4”中毒事故

2021年1月14日16时20分左右,位于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1#水解保护剂罐进行保护剂扒出作业时,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1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致使作业人员缺氧窒息晕倒,现场人员救援能力不足,组织混乱,导致事故扩大。 主要教训: 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风险辨识不足,未明确高浓度氮气造成的窒息风险;安全技术审查把关不严,未将受限空间与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隔离;现场管理不到位,受限空间作业人员佩戴正压面罩后无紧固措施;安全投入不足,未向净化车间配备体积小、适合进出罐作业的正压式呼吸器;应急救援演练针对性不强,未开展特殊受限空间防中毒方案演练。此外,其股东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下属企业高风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检查责任失管失察。

2.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26”爆炸事故

2021年2月26日16时19分左右,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期间,非法生产甲基硫化物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事故单位进行甲基硫化物蒸馏提纯,在更换搅拌电机减速器时,未对蒸馏釜内物料进行冷却,导致釜内甲基硫化物升温,发生剧烈分解爆炸。

主要教训: 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负责人不懂化工,在未经变更、未经设计、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借合法生产之名(许可为乙基氯化物)非法组织生产甲基硫化物;一线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安全意识和风险辨识管控能力。

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27”中毒事故

2021年2月27日23时10分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29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长丝八车间部分排风机停电停止运行,该车间三楼回酸高位罐酸液中逸出的硫化氢无法经排风管道排出,致硫化氢从高位罐顶部敞口处逸出,并扩散到楼梯间内。硫化氢在楼梯间内大量聚集,达到致死浓度。新原液车间工艺班班长在经楼梯间前往三楼作业岗位途中,吸入硫化氢中毒,在对其施救过程中多人中毒,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主要教训: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安全设备缺失,未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装置、事故通风系统、全线DCS集散式自动控制系统和双回路电源供电;风险辨识和管控缺失,未辨识出八纺酸站三楼存在硫化氢中毒风险;事故应急处置不力,未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未配备应急器材等管控措施;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

4.黑龙江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4·21”中毒事故

2021年4月21日13时43分,绥化安达市黑龙江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中毒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73万元。事故发生在三车间制气工段制气釜停工检修过程中。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4个月的停产期间,制气釜内气态物料未进行退料、隔离和置换,釜底部聚集了高浓度的氧硫化碳与硫化氢混合气体,维修作业人员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制气釜底部作业,吸入有毒气体造成中毒窒息。在抢救过程中救援人员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多次向釜内探身、呼喊、拖拽施救,致使现场9人不同程度中毒受伤。 主要教训: 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意识缺失、安全意识淡薄,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规组织受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辨识出制气釜检修存在中毒窒息风险;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停车作业内容,对釜内物料退料、置换的操作规定不明确;作业人员岗位培训不到位,未开展特殊作业安全培训;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未配备足够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此外,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5.河北鼎睿石化有限公司“5·31”火灾事故

2021年5月31日14时28分,位于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兴工业区的 鼎睿石化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872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鼎睿石化有限公司非法储存,在油气回收管线未安装阻火器和切断阀的情况下,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管内及罐顶部可燃气体闪爆,引燃罐内稀释沥青。 主要教训: 鼎睿石化有限公司法律意识淡薄,在储罐建成未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非法储存稀释沥青;在动火作业前未进行危险因素辨识,未制定并落实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违章指挥无证人员动火作业。